不要繼承債務要記得辦理拋棄繼承時間有限,別讓拋棄繼承期限過了!

拋棄繼承是什麼意思呢?主要是針對被繼承人死亡後3個月內要向法院表示,不清償被繼承人生前的債務與遺產。以下幫您整理好拋棄繼承如何辦理、流程與文件要怎麼準備,幫助大家有更全面的了解,以備不時之需。

拋棄繼承的內容是什麼呢?

依據民法第1174條:「繼承人得拋棄其繼承權。前項拋棄,應於『知悉』其得繼承之時起3個月內,以書面向法院為之。拋棄繼承後,應以書面通知因其拋棄而應為繼承之人。但不能通知者,不在此限。」

簡而言之,就是往生者留下的所有財產、保險給付、債權與債務確定都不繼承的話,需要於知道後的三個月內向辦理拋棄繼承的法院聲請,這種情況通常發生在往生者的債務大於遺產的時候。

拋棄繼承如何辦理?4步流程一次看!

  1. 前往戶政事務所,並備妥書面資料(戶籍謄本、死亡證明書、印鑑證明等)
  2. 向被繼承人住所地之法院提出書面申請
  3. 法院將依照當事人情況進行1-6個月的法院書面審查
  4. 等審核資料確認符合法律規定後,法院會寄發通知函載明「台端拋棄繼承,准予備查」等字樣)給拋棄繼承人,才算流程完成
拋棄繼承如何辦理?4步流程一次看!
拋棄繼承如何辦理?4步流程一次看!

拋棄繼承辦理以書面送件方式

  • 親自送件
  • 郵寄並開1,000元的匯票,記得於抬頭寫法院名稱
  • 請別人代送且不需要委託書

拋棄繼承文件準備清單

  1. 拋棄繼承聲請書,並附上簽名與印鑑章
1. 拋棄繼承聲請書,並附上簽名與印鑑章
1. 拋棄繼承聲請書,並附上簽名與印鑑章
  1. 被繼承人除戶戶籍謄本
  • 可以選擇現場申辦或網路申辦。
  • 如戶籍尚無死亡記載,應同時提出死亡證明書。
  1. 拋棄人戶籍謄本、印鑑證明、印鑑章
  • 戶籍謄本:到任何一個戶政事務所申請。
  • 印鑑章、印鑑證明:選一個印章,到戶籍所在地的戶政事務所聲請核發印鑑證明。
  • 如果繼承人7歲以下,應有法定代理人(通常是父母)簽名蓋章及印鑑證明;7歲以上的未成年人,應有本人、法定代理人的印鑑證明。
  1. 繼承系統表,別忘記填寫親屬資料

與被繼承人之關係(例如:子女)、姓名、稱謂(例如:長子)、繼承情形(例如:拋棄、繼承、死亡)。如繼承人已死亡,需要註明死亡日期。

4. 繼承系統表,別忘記填寫親屬資料
4. 繼承系統表,別忘記填寫親屬資料
  1. 以書面通知下一順位的繼承人(需備拋棄繼承通知書、收據)

可以存證信函,或雙掛號回執作為收據,證明已通知因為自己拋棄繼承的下一順位繼承人。

  1. 非訟費用新台幣1,000元(寄件時如有開匯票則不需要)

貼心建議:繳交費用時可以跟當地法院細詢問,因為有些法院可以多個繼承人共寫一份聲請書,並只需繳1,000元,有的法院則要求每位拋棄人皆需寫聲請書及負擔1000元。

延伸閱讀:繼承順位怎麼排?拋棄繼承順位也很重要!

拋棄繼承時效(拋棄繼承期限多久?)

繼承人需要在「知悉」可以繼承時的三個月內拋棄繼承。因為有些時候,繼承人可能在國外沒有辦法即時收到被繼承人死亡的訊息,或是過幾個月後,才收到法院通知前順位的繼承人拋棄繼承,所以並非是以被繼承人死亡開始計算。

延伸閱讀:共同繼承房屋貸款、買賣過戶可以嗎?3招破解共同繼承房屋問題

拋棄繼承時效已過不能辦理的風險

2009年《民法》第1148條已將「繼承」修正為全面限定繼承,與過往繼承採取當然繼承主義不同。那麼你可能會認為,倘若拋棄繼承時效已過不能申辦也沒關係?其實是不一定的喔!繼承人此時記得要去法院陳報遺產清冊,以保護自身權益,同時也還有些許風險需要留意。

債權人的損害賠償

只要被繼承人有點資產,繼承人就應該要將遺產清冊陳報清楚喔!法院會依公示催告程序公告,在這段期間內,繼承人切記不可對任何被繼承人之債權人償還債務。否則有可能造成無數不確定真實性的債務,一不小心就陷入償還漩渦。

因為債務遇上官司問題

限定繼承的意思是「同時繼承財產與債務」,繼承人只要沒有拋棄繼承債務,可能就有機會被債權人告上法院!如果繼承人對於被繼承人生前在外的債務情形不了解,或已經確定負債大於財產,建議直接辦理拋棄繼承比較好喔!

不能主張法定限定繼承的特殊狀況

民法第1163條規定:繼承人如果有以下3種行為,是不能主張法定的限定繼承,而是需要無限承擔被繼承人的債務,需要加強注意!

  • 隱匿遺產情節重大
  • 在遺產清冊為虛偽之記載情節重大
  • 意圖詐害被繼承人之債權人之權利而為遺產之處分
拋棄繼承時效已過不能辦理的風險-不能主張法定限定繼承的特殊狀況
拋棄繼承時效已過不能辦理的風險-不能主張法定限定繼承的特殊狀況

拋棄繼承查詢怎麼看?

可至司法院家事事件公告專區線上查詢(如下圖),並填寫資料,就可以查詢到法院公告。

可至司法院家事事件公告專區線上查詢
可至司法院家事事件公告專區線上查詢
  1. 法院別:輸入被繼承人所在地的法院。
  2. 類別:選擇「01繼承事件」。
  3. 姓名:輸入「被繼承人姓名」。
  4. 身分證字號:輸入「被繼承人身分證字號」。
  5. 公告日期:選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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拋棄繼承文件只要一遞交給法院就會生效,所以在這之前一定要確認好相關資訊,並且建議可以諮詢律師後做決定喔!若有其他相關資金需求也可以直接與我們聯繫!免費諮詢幫您解決!3分鐘一次搞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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