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強制扣薪都沒有錢生活還有辦法找到貸款管道嗎?…法扣可以扣除您每月薪水三分之一走

很多人遇到以下問題,不知道該如何解決!

  • 法扣之後讓我每個月壓力好大該怎辦?
  • 法扣問題要怎麼解套呢?
  • 被銀行法扣了該怎麼辦?
  • 法院強制扣薪想要貸款可以嗎?

曾經欠銀行、金融機構或某些人款項時,一但他們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時要回款項,審核通過後就會變「法扣問題」。

很多人以為只要被法扣就沒事了沒有去處理,但是您知道嗎?由於法扣通常都只有薪水的3/1的金額,對於銀行貸款的金額來說有些甚至連利息都不夠支付!很有可能被法扣了3年,最後卻發現您繳的都只是利息!完全沒有解決任何問題!

必須要趕緊想辦法解決…以下我們建議有幾個推薦的方式可以參考

被法扣還有辦貸款嗎?

當然可以的!

法扣屬於被法院強制扣薪的一種手段,留下的可能是信用紀錄不良或是法學紀錄,通常要選擇審核沒有那麼嚴格的貸款管道比較成功貸款,如果您有法扣但想貸款您可以用這些技巧來達到。

元展推薦一些您可以貸款的方式給您參考:

  • 親友貸款:請您的親朋好友幫您貸款,找到最低利率、最高額度的方案來幫您申辦,並且由您來繳款
  • 民間貸款:民間貸款與銀行的不同是不會看您的信用狀況與聯徵紀錄,即便有法扣也可以成功貸款提供您最寬鬆的貸款方式,但是利率與月繳金額較高在辦理前必須評估您的負擔情況,比較常見的方法為民間代書信用貸款
  • 擔保品貸款:如果您的信用有瑕疵建議可以用擔保品來貸款,例如:房屋、土地、汽機車,因為只要有擔保品的貸款就不會太注重個人的信用條件。

您可以透過影片快速了解

【法扣想貸款】該怎麼辦?被法扣後還可以貸款真的嗎?

法扣是什麼意思呢?法院強制扣薪有多嚴重

法扣也就是被法院強制執行扣除您的薪資,假如您的薪水每個月入帳之後就會被扣除一部分的薪資通常都是薪水的3/1,就是所謂的"法扣"或是“法院強制扣薪”。

通常都是您曾經有向"銀行"或是"債權人"借款,但沒有準時還款時候他們就會向法院申請本票裁定強制執行,扣除您每個月的薪資來作為還款的來源,但是不論怎麼扣法院都會預留法扣最低生活費給債務人。

如果有欠款就必須要有被法院或債權人討回來的心理準備,但是也必須要了解有什麼方式可以解決您的法扣問題。

法扣最低生活費是什麼意思呢?

被法院強制執行扣除薪資後,會保障債務人生活的一條規範,也就是說您的薪水不會被扣光,「保障您的最低生活費」。

強執法第122條的修法:明確了「維持生活所必需」的金額的算法為:「最近一年衛生福利部或直轄市政府所公告當地區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1.2倍。」同時,立法者也設下了例外條款,當這樣的算法會導致不公平的狀況發生時,例外容許法院不受上述限制進行調整,解決了上述多扣及少扣的問題。

所以當您被法扣的時候法律有保證最低生活費,不至於讓您每月賺到的錢或是賺到的錢不夠而全部被扣走的風險。

被法扣沒有錢生活該怎辦?

萬一被法扣後,還有很多支出與開銷沒辦法支付,甚至房租、水電、生活支出等都無法負擔時,您可能要評估以下幾個做法:

  • 借錢週轉:如果您有親朋好友還有辦法借您一筆資金,或許可以暫時解決這個問題,不過還是要為之後規劃如何還款,否則會越來越深。
  • 貸款週轉:如果您名下有一些擔保品或是其他管道可以貸款時,或許也可以暫時解決這個沒有資金的問題。
  • 增加收入:現在有很多可以兼職的工作,例如:熊貓外送、打臨工等,可以先想辦法增加額外收入,來打平生活開銷。
  • 領取現金:很多人因為被法扣就把每月的薪水或是收入改成用領現金的方式,就不會被執行強制扣薪,但這方式比較不建議畢竟有債務還是有義務需要儘早處理,不然一輩子都必須要這樣躲下去對於自己其實也算是蠻大的心理層面負擔。

每個月的最低生活費該如何計算呢?全台灣各地區都不同

法院強制扣薪的每月最低生活費有甚麼計算方法呢?

112年度各地區的最低生活費的標準如下:

  • 臺北市:19,013×1.2=22,816元
  • 新北市:16,000×1.2=19,200元
  • 桃園市:15,977×1.2=19,172元
  • 臺中市:15,472×1.2=18,566元
  • 臺南市:14,230×1.2=17,076元
  • 高雄市:14,419×1.2=17,303元
  • 金門縣、連江縣:13,103×1.2=15,724元
  • 其他縣市:14,230×1.2=17,076元

以上數據以依法受債務人沒有扶養其他人數為計算,其公式為:債務人生活所必需數額=(最低 生活費 ×1.2 )+(最低生活費×1.2 ×依法受債務人扶養之人數或債務人依法應負擔扶養義務之比例。

法扣的種類有哪些?

有四種法扣的方式:

  • 扣押命令:讓公司把您的薪水給假扣押讓您無法使用,等到確認債務分配後才會扣除。
  • 收取命令:所有債權一起法扣,最多是薪水的3/1內的責任額。
  • 支付轉給:自己把薪水交給法院,由法院來分配債務比例。
  • 移轉命令:法院把扣薪的權力交由銀行,讓銀行自行對債務人的薪水進行扣款。

不論您是哪一種法扣的種類都要趕緊處理,並不能一直讓法扣問題存在身上。

法院強制執行扣薪對我有什麼影響呢?

法扣如果沒有處理的話有什麼影響呢?

我整理幾個常見的問題給您參考:

  • 生活壓力變大:每個月都要被扣除固定金額的話,其實在生活負擔上一定會變重,可以支配的資金變少每個月的生活就會有壓力存在,建議要趕緊把法扣的問題給處理掉。
  • 信用評估降低:沒有還款的紀錄對於銀行來說都算信用瑕疵的一種,因此只要存在法扣的問題,想要跟銀行申辦貸款時就會不容易,也就是說您短時間內不能有向銀行貸款的需求,對於未來需要臨時用到資金的時候完全都沒有保障。
  • 留下法學紀錄:在法院強制執行沒有完成前,在信用紀錄與法院紀錄都會留下一筆,很容易被查詢到此紀錄也會造成不好的影響。

有什麼收入會被列為法扣扣除額呢?

通常在強制執行實務上,執行處無論是獎金、津貼之類的,通通都會和每月薪資並列,執行命令的寫法如下「每月包括薪俸、工作獎金、年終獎金、績效獎金、考績獎金、紅利、津貼、補助費、研究費等應領薪資報酬債權全額」,所以就算是年終獎金、考績獎金之類的,執行處原則上也只會扣押三分之一。

被法扣還能貸款嗎?

當然可以的!

法扣屬於被法院強制扣薪的一種手段,留下的可能是信用紀錄不良或是法學紀錄,通常要選擇審核沒有那麼嚴格的貸款管道比較成功貸款,如果您有法扣但想貸款您可以用這些技巧來達到。

元展推薦一些您可以貸款的方式給您參考:

  • 親友貸款:請您的親朋好友幫您貸款,找到最低利率、最高額度的方案來幫您申辦,並且由您來繳款
  • 民間貸款:民間貸款與銀行的不同是不會看您的信用狀況與聯徵紀錄,即便有法扣也可以成功貸款提供您最寬鬆的貸款方式,但是利率與月繳金額較高在辦理前必須評估您的負擔情況,比較常見的方法為民間代書信用貸款
  • 擔保品貸款:如果您的信用有瑕疵建議可以用擔保品來貸款,例如:房屋、土地、汽機車,因為只要有擔保品的貸款就不會太注重個人的信用條件,

您可能會想知道:

延伸閱讀:民間貸款安全嗎?

民間貸款利率會很高嗎?

民間貸款是什麼?

被法扣該怎麼處理呢?

如果真的不小心被法扣沒有錢該怎麼辦呢?通常元展會建議優先處理法扣趕緊整合,除非您未來沒有想要在申請貸款或是像其他人借款,就可以不用急著處理,但也要確保每個月被扣薪的狀況後還有辦法生活,否則對於生活可能會造成很大的負擔。

我們建議您3個處理法扣貸款的方法:

  • 整合債務:法扣通常都是每個月被扣除部份的款項,可以透過整合債務或是債務協商來有效降低月附金額,也可以降低利率讓整體負債變低。
  • 向親友借:向親友借款一筆金額把欠款的金額給清償停止法院繼續對您的薪資扣款,或許利息還會比較低甚至都沒有利息。
  • 申辦貸款:找到您可以申辦貸款的管道與方式,或是請別人來幫您貸款,申辦出一筆資金後把債務給清償就可以免除被法扣的問題。

被法院強制扣薪的問題一定要趕緊把欠款金額給去除,不然會一直被法扣下去要盡可能優先處理。

被銀行法扣時該怎麼辦呢?

如果在還沒有被真正的法院強制扣薪前,您也可以找銀行先進行協商,與銀行坐下來談把額度談高、利率降低、月繳金額降低來達到減輕負擔的方式。

萬一已經進行到法扣了,比較不好談判了,通常只能盡快處理債務或是每月被法扣薪水3/1,除非您的收入是領現金才無法被強制執行法扣。

被債權人或是親友法扣時該怎麼辦呢?

通常如果已經由法院確認債權的行使權力後,通常只能盡快處理債務或是每月被法扣薪水3/1,除非您的收入是領現金才無法被強制執行法扣。

或是可以找債權人協商討論看有沒有更好的解決方式,但通常狀況都不理想。ㄉ

沒錢繳健保費會被法扣嗎?

會的!如果積欠健保費會被法扣,如果金額不多可能不會被執行,但如果金額過大也會被健保局執行法扣唷!

勞保退休金會被法扣嗎?退休金被法扣該怎辦?

會但是必須要另外申請專戶才不會被法扣。

勞保局指出,當事人其實可以用「開立專戶」的方式解決,不用擔心入帳的年金給付會被扣押,給付權益也不會受損。

勞保局對此表示,民眾如請領勞保年金,可向勞保局申請開立年金專戶,專供每月匯入年金給付,為保障當事人給付年金專戶內的存款,依法不得作為抵銷、扣押、供擔保或強制執行標的。

換言之,勞工如果有債務問題,無法用個人金融帳戶請領勞保年金給付時,事實上可以向勞保局提出開立「年金專戶」,只要經過勞保局審查同意,再由申請人持公文連同身分證及印章,就可到土地銀行或郵局開立年金專戶,到時候年金即會匯入專戶,而專戶內的存款可以自由分次提領,存款期間也會計算利息。

至於已經在領勞保年金的民眾,如果突然遇到債務問題,一樣也可以向勞保局申請開立年金專戶,但要注意的是「年金專戶」是提供勞保年金給付的申請人使用,僅供勞保局匯款,不得作為其他用途。

人欠我錢我也可以執行他強制扣薪還給我嗎?

別人有欠您錢沒有還,甚至欠錢還找不到人時,其實報警也沒用,因為沒有辦法還才是真正的問題!

但如果債務人沒有還款時,當時借款時您有本票的話,可以拿本票向法院聲請本票裁定(法院服務台或司法院網站都有書狀範例可參考),再拿著本票裁定去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法院服務台或司法院網站亦有書狀範例可參考)債務人的財產。 債務人如果沒有財產可以強制執行,可以向法院請求核發債權憑證,等到債務人有財產時再來強制執行法扣

如果只有對話紀錄討得回來嗎?

元展建議如果沒有書面契約,您也不要擔心。根據民法第474條,借貸契約「不以書面為要件」,因此雙方只要口頭上有達成合意,也成立借貸契約。但這時較麻煩的是「證明」,你必須提出證據來證明你們之間真的有借錢協議。

這些證據,包含「對話紀錄」(例如Line、臉書訊息,有提及借款或還款的對話內容),或是「匯款紀錄」。如果有「其他證據」可以用來證明雙方口頭成立契約,或是有借錢給對方的事實、反推借貸契約成立,當然也要一併蒐集起來。

其他法扣常見問題:

資遣費會被法扣嗎?

只能說有機會,但不一定會被執行,如果是領現金則就無法被法扣,原則上債務人之總財產中,不問其為動產、不動產或其他財產權均得為執行之標的。但勞動基準法並未規定勞工領取資遣費之權利不得扣押,故得對之為執行。惟須視當初法院強制執行之內容為何,如強制執行之標的為工資,則僅能自債務人每月之工資中扣除1/3;如強制執行之標的為債務人之所有收入來源,亦得對之強制執行。

年終獎金會被法扣嗎?

通常在強制執行實務上,執行處無論是獎金、津貼之類的,通通都會和每月薪資並列,執行命令的寫法如下「每月包括薪俸、工作獎金、年終獎金、績效獎金、考績獎金、紅利、津貼、補助費、研究費等應領薪資報酬債權全額」,所以就算是年終獎金、考績獎金之類的,執行處原則上也只會扣押三分之一。除非是領現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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